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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Mobius合志)(双花篇)鸢尾花号·上

之前参的全职合志《Mobius》终于可以放文出来啦
蒸朋paro我想写很久了,希望你能读得愉快☆

顺手给本子打个广告:
《Mobius》一共有六个cp、六个paro的文章,每篇之间互有联系。这篇双花是第三篇,虽然可以独立成章,但如果感兴趣的话,还是强烈建议去看看全本的文章,通读下来会有不同的感受哦^_^
来个前篇(韩张)的链接(本篇双花里也插叙了一小段韩张的故事,找找看XDD): 【Mobius多人合志-韩张部分-上】蒂迦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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鸢尾花号(双花)·上篇

直到数年后,孙哲平都以为遇见张佳乐是他的一场梦。 
那天的天气和一年中另外的两百天同样阴沉,比剩余的一百天更糟糕。刚下过一场小雨,桥面湿得打滑。有位绅士步履匆匆地从孙哲平身边走过,一个不小心没站稳,幸亏拉住栏杆才免于跌倒。头上的圆顶礼帽却不幸掉落桥下,转瞬便被河水卷走,连个水花都没溅起。 
绅士扯平溅满泥点的裤脚,瞪着河水骂咧咧地走了,又忧心忡忡地望望乌云低垂的天空。这雨大概是还没下透,冰冷的风像是把河中的水汽都吸收了,吹得人缩手缩脚,只盼着赶忙回家热一杯酒来暖暖。但孙哲平依然靠在桥栏上,一动不动犹如一尊生锈的雕塑。 
他右手中有一封信,若不是他捏得紧,这么一张单薄、泛潮的纸可能早就被风吹跑了。而信上的词句更是上下翻飞,一个字都看不清。 
如果可以的话,用双手展平信纸就能读了,但是他做不到。从上个星期起,一直到他死,他都只有右手可用了。 
他过去的奋斗,他期待的未来,都如同那顶掉到河里的帽子一样,不着痕迹地消失了,再也无法找回。他不用读便知道信上写的挽留,虽情真意切然而于事无补。是的,在医院醒来后被医生告知的那一瞬间,他就明白了。他心知应该放弃了,但是—— 
突兀地,一个年轻的声音闯进他的思绪。 
“您好,先生,请问我可以稍微耽误您一会儿,采访您几个简单的问题吗?” 
灰色的麻布衬衫、黑色的外套、卡其色的背带裤、深棕色的平底长筒靴。明明看相貌和他年纪相仿,浑身上下却没半点年轻人追求时尚喜爱佩戴的机械饰品,若不是扁帽下露出的那抹暗红色发梢,整个人就显得过于不起眼了——孙哲平寻声看去时,映入视野的就是这样一个陌生的年轻人,站在离他两步远的地方冲他礼貌地微笑。 
孙哲平的视线移到那人手中的炭笔和小本子上。 
“你是记者?” 
“是的先生!” 
“再见。” 
“诶?!” 
不顾对方的惊讶,孙哲平转身大步离开。他最后看了一眼手中的信,苦笑一下,松开了手指。信在风中打了个旋,越过尚还滴着水珠的栏杆,往河中落去。而孙哲平没有回头看。 
他快步走在并不宽阔的路上,沉闷的天空压在上方。咔哒咔哒的,前方有马车疾驰而来,在鹅卵石路面上行驶得有些颠簸。于是他向街边侧身避让,眼角余光里飘过一缕红色发梢。咦,这不是—— 
“你怎么还跟着我!!!” 
孙哲平吓了一跳,那个在桥上叫住他的年轻人居然仍跟在离他两步远的地方,正愤愤不平地瞪着他:“这位先生,如果您方才突然走掉是由于您不满我冒昧占用您的时间的话,我很抱歉。说实话这种事我也看惯了。但您似乎是出于对记者的偏见才有此反应。那么,我一定要为我的职业讨个说法。” 
“说法?”孙哲平差点被气笑,“是应该我给你个说法,还是该你向我坦白?别拐弯抹角了,直说吧,你是哪家廉价体育小报的?” 
“体育?”年轻人一怔,“我什么时候提及体育了?” 
“哦,我懂了,你其实不是记者,是赌博公司派来打探情报的吧。怎么着,赔率降了?” 
前一刻还怒气冲冲的年轻人换成一副迷茫的神色:“先生,我猜您是误解了什么……” 
“够了。”孙哲平一摆手打断他,“装得够像的,不过没用。对付记者,我就算不够身经百战也被你们闹得够烦了。不就是想知道我还能不能继续驾驶飞空艇吗!今天正好就给你们个准话,以后谁都别来烦我!那个赛场,我再也不去了!” 
终于说出口了。 
好吧,呼,吼出来反倒解脱了。孙哲平深吸一口气,抄起手臂冷眼盯着这个自称记者的小子。 
管你的真面目是什么,得知这个爆炸性消息的下一瞬间就会暴露了吧?抛去你虚伪的礼貌,兴高采烈地飞奔回不知在哪个犄角旮旯的小破报社或是雇主赌博公司,接着“孙哲平永久退役”的消息不到下午就将传遍每个飞空艇爱好者和赌徒耳中。 
然后,啊哈,什么半真半假的慰问担忧,什么拍手叫好的冷嘲热讽,都见鬼去吧! 
然而年轻人仅仅用更加茫然的表情望着他,问道:“什么是飞空艇?” 
孙哲平卡壳了。 
“………………你装什么傻!蒸汽飞空艇啊!五年前就被发明出来了,正式比赛也有三四年了,就算你没去过比赛场,也见过那些贵族和大企业家的私人艇在脑袋顶上闹哄哄地飞来飞去吧!” 
年轻人的眼睛突然一亮,声音都大了几分:“你的意思是说,现在已经有利用蒸汽机驱动的飞行机械了?!” 
“什么,你真的连这个都不知道?!你从哪个乡下来的!” 
“是啊是啊我就是乡下小报的记者,今天第一次进城。所以飞空艇是什么样子的能讲讲吗?”年轻人激动地追问,突然又想起之前孙哲平的不满,“啊……不好意思,这个似乎是您不愿意提起的话题……多有得罪,抱歉。” 
孙哲平眼皮直跳,斟酌了一下用词,才开口道:“你……只是随机在街上拉路人采访?真不知道我是谁?” 
“呃,”年轻人面露忐忑,“敢问您尊姓大名?” 
孙哲平这才第一次认真打量对方。如果真是从偏僻小村庄长途跋涉而来的话,来人这身带着浓重乡土气息的打扮倒也说得过去。忽略这点,这年轻人——孙哲平瞬间有点词穷——似乎长得还挺好看。 
他不由放缓了语气:“在我打断你之前,你本来打算采访我什么问题?” 
“作为普通市民对于现今科技发展的看法。” 
“噗——哈哈哈哈!”孙哲平没忍住,捧着肚子大笑出声,“不好意思,我确实误会你了。正好我很空,来吧,为表歉意我请你喝一杯,接下来你想问什么都可以。” 
年轻人倒是有些犹豫:“你不怀疑我是什么赌博公司派来的了?” 
“连飞空艇都没听说过的家伙居然想写科技报道?哈哈哈,城里的记者哪里会想到编这么离奇的借口,我只好信你了不是?还有,你这身衣服,现在的城里人也就爷爷辈的老伙计们才会穿。” 
“不会吧!有这么土吗!我专门选了我最好的一套!” 
细密的雨丝又降下来,孙哲平故意没理哀嚎的年轻人,喊了句跟上我,一手遮住头顶就跑了起来。三层小楼在路两侧一溜排开,铁皮风车杵在尖尖的房顶上随风转动,早已用得生锈的齿轮似乎也被轻柔的雨安抚了,往日常常发出的轻微噪音消散在空中。从身后传来年轻人抱怨的嘟囔,孙哲平忍不住边跑边笑,直笑得肩膀打抖。 
这是自从事故之日起,他的心情最明朗的一天。连点饮料时被拒绝都无法破坏这份好心情。 
“真的?任何酒都不喝?那么咖啡总可以吧。” 
“咖啡我也……喝不惯。” 
“茶?” 
“谢谢你的好意,不过我还是算了。” 
“毕竟冒雨跑过来,随便来一杯什么暖暖身体也好。”孙哲平说着,却发现对方连发梢都没沾一滴雨,“奇怪了,没见你有雨伞啊。” 
“因为我、那什么,”年轻人不知为何略微慌张地解释道,“我专门挑有屋檐的地方跑的!” 
“挺有活力啊。”孙哲平意味深长地咧嘴一笑,“那么给你点杯果汁好了,再加个苹果派,我小时候的最爱。” 
“先生,我已经二十七了。不要以为我不会对采访对象发火。” 
“当然不,我已经领教过了。” 
“先生您——” 
“久等了我们暂时只要一杯红茶另外那位先生稍后再说谢谢。”迅速点完单,孙哲平单手托腮,对着皱起眉头的年轻人笑,“你二十七,岂不是比我还大个半岁一岁的?看不出来。” 
“那是你自己显老!”年轻人回嘴,发现孙哲平还在盯着他笑,忽然又有些窘迫,赶忙抬手抹把脸,“怎么了?我哪里有问题?” 
“没。”孙哲平干脆否认,“我只是想啊,你现在跟我说话的样子比之前放松多了。我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人物,飞空艇选手说到头来也不过是个供人消遣的职业。我向来看不惯那些面上尊敬我背后又乱写一通的虚伪记者,所以你以后也不用满口先生来先生去的,别扭。你叫张佳乐对吧?从现在起我叫你名字,你也直呼我孙哲平。” 
“好,孙哲平。”张佳乐跟着念一遍名字,也笑了,“嗯,我也喜欢你这样爽快的说话方式。” 
“我历来想说什么说什么,脾气就这样,不想改。”谈话间,茶端了上来,孙哲平向服务员道了谢,“好了,你要问我什么?” 
“是,有些问题想了解。”张佳乐翻开笔记本,看一眼孙哲平,后者点头示意他继续,“能否先简单介绍一下你从事的职业?当然,如果介意的话可以跳过。” 
“反正都是既定事实,介不介意都改变不了,没必要藏着掖着。”啜了一口红茶,茶杯在指尖转了三圈,孙哲平长叹一口气开始了述说,“十八年前,科学家成功利用蒸汽机作为驱动,发明了人类梦寐以求的飞行机械,就是蒸汽飞空艇。当然任何技术都是从简陋逐步发展向成熟的,最开始的飞空艇没法跟现在相比,那些笨重的大块头飞不了几分钟就必须降落重新补充燃料。后来经过不断的改良,飞空艇的体积越来越小,飞行时间、距离都大大增加。现在坐火车三个钟头才到的地方,用飞艇一个钟头就能到,就连驾驶舱坐起来都舒服了不少。 
“不过飞空艇的造价还是太高,普通工厂根本无法达到生产条件,只有王室、大贵族,还有些大企业家买得起私人艇。你瞧,现在路上那些蒸汽车跑来跑去的都没人围观了,但是飞空艇从天上飞过去的时候,还是有不少人呼朋唤友地盯着看。而有一个地方可以让人一次性看过瘾,那就是飞空艇比赛场。” 
“就像赛马场那样?” 
“差不多,不过场地不在地上,而是在天上。说来,人类总是又好奇又爱炫耀的,飞空艇这新奇货买不起,就去比赛场看,去赌哪一架会赢,于是乎仿佛自己也参与进来了似的。要是自己看中的那架真赢了,回家还能吹个两天两夜。也是多亏了这么多观众热衷,才会有大企业愿意投钱赞助,举办起比赛,造福了像我这种热爱飞空艇却无力购买的普通市民。小时候可没想到有朝一日居然有机会亲手驾驶它,而且一飞就是四年。 
“不过,都结束了。” 
孙哲平抬起他的左臂,皮质手套从指尖一直覆盖到手腕,再藏进袖子里。他转动手腕,整只手硬邦邦得像一块木头,仔细看才能发现指节在小幅地屈伸。孙哲平望着自己的手再次苦笑,好在眼底的神色比在桥上时豁达了不少:“飞空艇的比赛选手是个玩命的职业。有因操作不当或是机械故障而坠机的,也有两架甚至好几架撞到一起的,最严重的甚至因此丧命。我这种伤了一只手的都算是轻的。只不过,缺一条腿,安根木棒也能踩得动踏板;手动不了,连操纵杆都握不住,更别提精细的操作了。作为飞空艇驾驶员,我已经废了。” 
茶已微凉,孙哲平喝下一大口润嗓子,顺便赞扬一句服务员不错的冲泡手法,话到一半却愣住了。 
“张、张佳乐?你别哭啊——我这里有手绢!”孙哲平有点慌,比自己被辞退了都慌,手忙脚乱地在兜里一通找,张佳乐却自己抬手揉了揉眼睛。 
“对不起让你见笑了。还有我没哭。” 
孙哲平一时间不知该说什么:“不,没关系……” 
“我不知道你有这段经历,却贸然跟你起争执,还让你自揭伤疤。明明我只是个陌生人而已,你本可以不用说的。”张佳乐把手放下来,声音还是闷闷的,“孙先生你很坚强,不像我,我是个不称职的记者……” 
“我说了我不介意。”孙哲平顿了顿,又加重语气道,“能心平气和地把自己的经历讲出来,我的心里也舒服了很多,多亏了你。真的,我很庆幸你当时没有马上放弃我去采访别人。” 
张佳乐低着头沉默了一会儿,忽然又破涕为笑,有点不好意思地看向孙哲平:“其实一般来说,要是遇到采访对象拒绝,我也不想做那种不分青红皂白偏要揪着对方死缠烂打的烦人鬼。但是今天当我在桥上看见你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我不能放你一个人。当然,见你第一眼,我就能看出来你很坚强、很骄傲,没有什么事能压垮你。然而我的的确确有种奇妙的感觉,告诉我,眼前这个人需要我。” 
孙哲平的心跳忽然有点快,差点忍不住想伸手去握他的手。 
“哎呀,貌似自顾自地说了些矫情的话。”张佳乐自嘲地耸耸肩,小心地观察孙哲平的反应。他的眼角泛红,眼睛还湿漉漉的,像极了此刻从他旁边的窗户看出去,那些被雨洗过的石砖在久违的阳光下闪烁的细碎晶莹。孙哲平连忙端起冷掉的茶灌了个干净,咳咳嗓子:“没事没事,那啥,要不我们说回原来的话题?我介绍完了,你的下一个问题是?” 
对了对了,张佳乐喃喃着,埋头确认笔记本上备好的其余问题。 
“自从蒸汽机改良之后,许多前人无法想象的新技术新发明涌现出来。既然刚才提到了飞空艇,你认为它是迄今为止最伟大的发明吗?” 
“是不是最伟大的我说不准,毕竟我只负责驾驶,不懂技术。但它确实最令我着迷。从我小时候第一次在报纸上看到它的介绍起,我就梦想能驾驶它飞上天空。这是一种——很自由的感觉。不过,既然决定退出,我也开始考虑转行了。” 
“是回归传统职业还是再选择一个新兴职业?” 
“这年代从事传统职业没意思,指不定哪天就被淘汰了。现在的家长稍微有点钱的,都想送孩子去学工程学、会计学这类学科。在此之上,还需要考虑职位所在的行业,这个行业一定要有发展前景。” 
“那么你看好哪些行业?” 
“最时髦的莫过于制造行业,尤其自从前年开始了差分机的大规模制造与应用,很多传统行业都可能即将迎来产业变革。其次,最初用于大型设备的机械技术也开始影响日用品市场。五年前万国博览会成功举办后,还有不少人漂洋过海去新大陆投身橡胶等行业,我有个企业家朋友就打算去那边开拓市场。”孙哲平讲完,却见张佳乐的笔悬空着没动弹,“怎么了?” 
“那个……”张佳乐有点尴尬,“你刚才说的是……象角?” 
“………………你村到底有多偏僻。”沉默半晌,孙哲平认命地一拍大腿,“好吧,我直接带你去工厂参观。” 
 
砖红色的厂房墙体背后,一排排烟囱直入云霄。穿过巨大的铁门,展现在眼前的是几乎望不见尽头的房间,从高处的狭长拱形窗户透进来的日光被蒸汽折射得朦朦胧胧的。在这似乎变成半透明的空间里,成群的工人在形态各异的机械后忙碌着,连抬头擦汗的工夫都没有。黄铜色的齿轮、被熏黑的皮带、泛着光芒的轴承,像是会永远转动下去似的一刻不停,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连带着蒸汽喷发和发动机轰鸣的声音一起,从四面八方包围住两个参观者。 
这是这个时代的声音。 
“我有两个企业家朋友,他们曾经是我的赞助商。其中一位姓钟,刚才提到过,马上要越洋发展去了。另外一位姓楼,家里有得是钱,比我小四岁,正是热血的年纪,痴迷飞空艇好多年了,拿了他家给的一笔钱在郊区建了个飞空艇试验场。我驾驶的飞空艇便是他家出产的,他也算得上是我的老板。”孙哲平一边带路,一边向张佳乐介绍道,“眼下咱们参观的这家工厂也是他家产业。他父亲开缝纫机厂起家,在这新技术不停涌现的年头里抓住了机会迅速暴富。五年前的博览会上,他家又好好宣传了一番,这几年生意越来越红火。今天带你来的是他家规模最大的工厂,你在这里几乎能见到近年来城里所有的时髦玩意,我猜你肯定会喜欢。” 
“喜欢喜欢!我正是想看这种的,你懂我!”张佳乐一进门就恨不得多长一双眼睛,转着圈走都看不过来,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他们登上架在半空的走廊往下张望。无数排自动纺纱机占满了半个库房,上面统一覆盖有黑色的棉布,远远看去,就像音乐坊里存放的钢琴,等待着不久的将来由熟练的纺纱女工们演奏出精准的交响乐。 
孙哲平见到张佳乐整个上半身都悬在栏杆外,生怕他一不小心兴奋过头摔进机器里,连忙招呼他继续往前走:“好东西多着呢,前面有个展示厅,跟我来,让你见见城里绅士小姐们的最爱。” 
那是在天鹅绒垫上小憩的水晶八音盒,是五彩斑斓的织锦挂毯,是拧上发条就会自己咔咔咔走路的人偶,还有被华美繁复的蕾丝、刺绣、孔雀羽毛、刻着浮雕的黄铜纽扣和齿轮型袖标所装点的礼服。 
“我大概明白为什么你说我穿得跟老头子一样了。”张佳乐目不转睛地盯着一顶礼帽上的蓝宝石,把头偏来偏去欣赏宝石在不同角度下折射的异样色泽,着迷般挪不动脚步,“亏我那边还流行朴素美呢。哪天我有钱了,也买一顶这样的帽子,再装上比这颗还大的宝石。” 
“那怎么够。整套礼服都要配齐了,燕尾服和马甲摆一柜子,手套拐杖也不能少,胸口还要别上当天新摘的玫瑰。” 
“对对对!再买座大宅子,前后带花园,四季都有花盛开!” 
“出门进门还有仆人跟着。约定下午两点出门赴约,一点半门外就停好蒸汽车等你。不不,蒸汽车太落伍,要有私人飞空艇才行。” 
“俗气!该让飞空艇在天上飞,但我偏不坐,自己骑马去。” 
“说得好,咱不跟那些除了钱什么都没有的庸俗老爷们学。当仆人问你‘先生您是要大吉岭还是蓝山’时,一定要字正腔圆地回答,”孙哲平清清嗓子,直起腰板仰起头,“不,请给我果汁配苹果派。” 
“呸!”说半天原来是在揶揄自己,张佳乐终于把目光从宝石上移下来,瞪向一脸坏笑的孙哲平。而后者早就站得远远的,优哉游哉地溜达,还要更欠扁地补上一句:“见你眼睛都快粘上去了,现在总算舍得看我啦。” 
“你有什么好看的!” 
孙哲平扭头凑到旁边的镜子前端详:“比你好看。” 
“孙先生您出门忘带脸了吗?” 
“你换身衣服也许能勉强赶上我。”孙哲平假模假样地摸摸下巴,突然正经了表情对张佳乐说道,“怎样?喜欢哪种款式的,给你买一套?” 
“哎?!”张佳乐被这转折吓一跳,瞬间脸都红了,“怎么好意思让你破费!” 
“不好意思的话,就当我借你钱如何?等你成为知名大记者时别把我忘了就行。” 
张佳乐眼见孙哲平居然真在展示的服装间挑选起来,慌得连连摆手:“孙先生!孙哲平!我知道你好意了,但是千万别给我买东西!” 
“为什么不?这些衣服是在差分机的控制下批量生产的,看着华丽,其实并不贵。你放心,这点钱我还是出得起。你看这件如何?很衬你发色。”孙哲平举起一件酒红色的风衣,转头却看见张佳乐咬着嘴唇想说什么又不知该怎么说的样子。 
“你真不要?” 
“对不起……” 
孙哲平抓抓头发,把风衣挂回衣架上:“不用道歉,你没错。”对方不干,他也不好勉强,“这样吧,我们先参观完。前面有样我特别喜欢的展品,你可以幻想以后你家大房子里摆一个。”孙哲平领着张佳乐往前走,抬手一指,“看。” 
“哇!”张佳乐不由地赞叹出声,几步跑到它前面仰起头细细观赏,“好漂亮的机械钟!” 
孙哲平找来一个工人,谈了几句后,工人点点头,一弯腰钻到这座数人高的机械钟背后操作起来。只见镀金的指针快速转动起来,最终指向正点的位置。顿时,随着悦耳的管风琴乐奏响,一只眼睛镶嵌宝石的黄铜小鸟顶开钟表盘上方的一扇小木板,咕咕叫着唱起歌来。而钟表盘下方也有一扇大号木板打开了,几个陶瓷制的杂耍艺人敲锣打鼓地探出身子。张佳乐惊喜地欢呼鼓掌,没想到最下方又打开一扇更大的门,水晶做的十几个小人偶踩着节拍跳起了圆舞曲,折射出七彩的光芒在木地板上画出一个个圆满的轨迹。 
“我今天也圆满了!”走出工厂时,张佳乐如此感叹道。 
“那座钟现阶段只做展示用,你发现表盘顶端有一块还未装饰的铜片了吗?当哪个贵族或者大企业家买去后,工人们会在那个位置刻上买家的家徽。如果是进卖场或博物馆展示的,就会刻上我那老板朋友自家的商标,以示宣传。” 
“比如几年前的那个万国博览会?” 
“没错。而且听说那次的展览方很欣赏他家的商标设计,说图案中央的重剑代表了新时代商人的进取精神。” 
“哈哈,很浪漫嘛!” 
“谁知道是不是我那朋友吹牛。不过那把剑挺帅的,我喜欢。” 
“我也是!它很特别,看一眼就记住了。” 
天色已晚,孙哲平掏出怀表看了一眼,“咱们逛得都忘了时间,竟然已经八点过了。你饿不饿?这附近有家餐厅味道很好,据说女王都去过。” 
张佳乐突然“哎呀”一声叫道:“这么晚了?!我想我该走了!” 
孙哲平正在回忆朋友推荐过的菜品,并在心里默默计算带的钱够不够用,闻言一愣:“这么突然?” 
“是的,嗯……约了朋友,他说也要来城里看看,火车应该马上到站了。我刚才忘记了,没有早跟你说,抱歉。” 
“没关系。”孙哲平稍一盘算,“你朋友也是头一次进城?叫上他一起吧,我可以给你们两个当向导。” 
“我已经耽误你大半天了,怎么好意思再麻烦你。而且我们自己有安排了。” 
“你的采访已经足够了?” 
“啊——”提到采访,张佳乐稍有一点犹豫,“我下次来还可以找你吗?” 
“没问题,当然可以,你什么时候来?” 
“还没确定。” 
“那你记下我住的地址,来了找我就行。也可以提前给我拍电报,房东会帮我收。”孙哲平看着张佳乐在他的小本子上依言写下,心里突然一动,“就算不是为了采访,也可以来找我,反正我最近没什么要紧事。” 
然后他就见张佳乐灿然一笑:“说定了!那我们下次见!” 
“下次见。路上小心。” 
孙哲平望着张佳乐挥手走远,扭头在路边随便找了家餐厅点了份便餐,再吹着晚风一路走回公寓,把自己扔到床上一躺。 
整个人都是飘飘然的呢。 
翻了个身,孙哲平满意地闭上眼。他没有丝毫怀疑这个从天而降不明底细的小记者会否爽约,满脑子只琢磨着下次带他去哪里好。天一亮,他就扑到窗台前,抓过一张纸开始逐条列下备选地点。楼下花园里,房东太太在浇灌她精心照料的玫瑰,花香淡淡,飘进孙哲平的房间。 
当他琢磨了几天,备选方案列满纸张时,小记者总算赴约了。孙哲平二话不说,从名单第一项起逐个带领张佳乐游览。到张佳乐第四次进城为止,整座首都城里里外外都被他们走了个遍,孙哲平的清单仅余下最后一项没有完成。 
“是我思虑不周,我早该料到差分机中心没有预约就不接待访客。可惜,差分机称得上这个时代最伟大的发明之一,本想留在最后让你开开眼界。”吃了闭门羹,即使是孙哲平也只好无奈地耸肩。 
张佳乐显然更为沮丧:“怪我没有事先和你约定来的日子。” 
说到约定,孙哲平就略来气:“不是说过来之前要先给我发电报吗?你不听,每次都直接来公寓找我,我又不可能成天窝在房间里干等着,上次不就错过了吗?” 
“我这不是乡下人用不惯电报嘛,你别生气。”张佳乐见状立马打哈哈,“就算没见到这机器,光是听你的讲解,已经让我很满足了!我做梦都没想过会有如此神奇的机器,能把世界上发生的每件事情都收集起来!不管是文字还是图片,只要把那张小小的指令条送进机器里,就能找到想要的信息。如果我那边也有差分机就好了,收集资料也不会那么辛苦。这简直跟魔法一样!” 
孙哲平被逗笑了,气也生不起来:“什么年代了还提魔法。” 
“你别说,我其实之前不是记者,也确实没接触过科技行业,而是名专栏作家,专门记录古代的历史传奇故事的。” 
“哦?头一次听你说,要不你给我讲一个你写的故事?” 
“好啊,那就——”张佳乐思索片刻,“跟你讲讲我最喜欢的一篇吧。你听说过元老院时代吗?” 
孙哲平对历史没甚兴趣,但是元老院时代距现今不远,又充满谜团,老人家特别爱拿这段故事哄小孩子睡觉。孙哲平回忆奶奶曾经讲的内容,依稀还记得只言片语,于是点点头。 
“那你知道元老院最后怎么垮掉的吗?” 
孙哲平摇摇头:“记不清了。” 
“那我就讲了~这故事啊,要从一个异乡人来到元老院的国度说起。异乡人碰上了麻烦,躲进一个山洞,在山洞里巧遇一名神秘男子。这个神秘男子大有来头:他是上古时代的精灵族的后裔。异乡人想回故乡,必须要借助一块宝石的魔力,但这宝石被统治国家的长老院控制,外人绝对无法触碰。而精灵呢,虽然他又聪明又强大,还位列长老之一。但是精灵族早已式微,总是受到人类压迫,所以他想推翻其他长老的统治,建立公正和平的新政权。于是异乡人和精灵为了各自的目标合作了。” 
“很精彩的小说背景。”孙哲平鼓掌。 
“不是小说,我真的查到了一些依据!唔,虽然我确实加了一些浪漫的想象……比如那个异乡人,我收集到的资料说他有一样很强大的武器,可以戴在手上,能喷火能放电,但我搞不懂它的原理。还有最后的结尾,民间流传好多个版本,每个都信誓旦旦地说自己是真实可靠的,你说怎么办?我只好在事实依据上发挥想象选择一种我喜欢的来写了。” 
“那么结尾怎样了?那两人成功了吗?” 
“最初异乡人和精灵互不信任,但是随着双方的了解逐步加深,两个不同种族的人渐渐地敞开了心扉。可是没过多久,机缘巧合,异乡人得到了他需要的宝石,他若是要回家,完全可以当场拍屁股走人。但是元老院还在,精灵怎么办呢?异乡人想啊想,最终决定——”张佳乐像是演戏一般,夸张地做了个暂停的手势,“嘿嘿,卖个关子,下次再继续。” 
孙哲平也学他的样子,摆了个“受不了你”的夸张手势。 
“我这故事发表出来都分好几次呢,哪儿那么容易让你一次性听完了!”张佳乐眉飞色舞地跟孙哲平比划,“这篇文章还让我小出名了一把,连不识字的老先生老太太们都让上过学的孙子孙女念给他们听。” 
挺好挺好,孙哲平点点头,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对:“既然如此,继续写这类故事不行吗,为什么要去当一名记者报道不熟悉的领域?” 
张佳乐垂下手臂,眉间染上一丝忧郁:“最初,我是凭着对民间历史的兴趣而提笔写作的,但是旧时的很多事情到现在已经说不清了。而读者们不关心历史是不是如此,他们只把这些故事当作茶余饭后的消遣,或是漫长的冬季里一家人围着火炉打发时间的谈资。所以读者们追求悬念和离奇的情节,越是不可能发生的事越能吸引他们。渐渐地,我顺应他们的需求,越写越夸张。到后来,连我都快分不清哪些是真实事件,哪些是我编出来的。我早已丢了我的初衷。” 
听着张佳乐愈发低落的声音,孙哲平忍不住想拍拍他的肩膀安慰他。可是张佳乐一直和他隔着一个若即若离的距离,就算有时为了让路而缩短了,也会马上不动声色地站回两步远的位置。抬到一半的手最终只好放下,孙哲平继续话题:“所以才想换个领域发展吧,但为什么选择科技领域?跨度也太大了。” 
“你也说了,这个年代还说什么魔法,落伍啦。过去的事已无法激起现代人的兴趣了,所有人的眼睛都在朝前看。我想,既然要重新开始,也向前看好了。眼下时兴的技术以及它可能引领我们走向的未来,同样让我心潮澎湃啊。这样一思考,我还生出了一股时代使命感。” 
“说得很好,我想再次为你鼓掌了。” 
“可是我最近又一次怀疑自己的决定了。”张佳乐长叹口气,“你说得对,跨度太大了,我根本适应不了。知识积累不足,老毛病又改不掉,总想在新闻事件里添加一些自己的见解和幻想。你知道吗,我听到你的经历后来了灵感:要是有哪位科学家发明出机械手臂该有多好啊。就像我们见过的机械人偶一样,给它一个指令,它就会自己动作。不管是正常地生活,还是握住飞空艇的操纵杆,它都可以帮你实现。” 
孙哲平的右手覆上左手,感到整条手臂都在抑制不住地颤抖。他有好一阵子都忘记了呼吸。 
——这是个他没有想过的可能性!如果这个未来可以成真的话!如果可以的话! 
“而且这项发明不仅我需要,还有许许多多跟我有类似经历的人也需要!”他激动得嗓音都有些沙哑,“他们肯定也期盼着能像正常人一样生活!” 
“是啊。”嘴上赞同着,张佳乐的神情却是苦涩的,“我愿意把这个点子分享出来,为此我涂涂改改写了好几版稿子,终于在上个星期完成并且发表了。这是我第一篇有关科技领域的文章。但之后我收到的只有嘲笑。所有读者和同行都嘲笑我,说我不懂技术还硬要瞎写,胡说八道。‘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发明,你还分不清科学和魔法吗’,‘滚回你的老奶奶睡前故事里吧!’他们这么说。我思考了几天……可能我的选择确实错了。” 
“不!你的设想特别好!” 
“唉。你也不懂技术。” 
“那也不能说你就错了啊,想象一下又没有损失。科学家不也有很多失败的发明计划吗,不能因此就禁止他们去尝试吧?也许你目前专业知识不够,那么就去向懂行的人请教。虽然你会说我这个外行人站着说话不腰疼,但我认为做事的道理都是相通的,起步的困难也是相似的。总之,我是说,”听到机械手臂的想法被专业人士所轻视,像是刚升起的热切希望被现实的冰水兜头浇下一般,令孙哲平烦闷不已。他尚且如此,在新的领域投入了比他多数倍憧憬却只收到敌意与排斥的张佳乐呢?他甚至一直都很开心地对他展露笑颜,直到现在才泄露出几分沮丧。孙哲平只恨自己不论是记者行业还是技术领域都半点不懂,既给不出有帮助的意见,又连自己的想法都说不利索,“我的意思是,何必为了几个人的打击而影响自己的信念?特别是,不要因为他们而放弃自己。” 
“哦不,没你说的那么严重,别把我想得太脆弱。”张佳乐有些烦躁,如同每一个走进迷雾中的人,“我又不是娇生惯养的花朵,一遇到风吹雨打就折了。要是和你的经历比较起来,我受到的这点挫折又算得了什么。只是……猝不及防。我自认为还挺坚强的,但是一周以来,满眼全是负面的批评、对我从根本上的否定,看到这些,我还是——” 
“他们嘲笑你,你也嘲笑回去啊。” 
“哪有这么简单!我还想不想混了!” 
“那就不理他们。以后用事实证明你行。” 
“我明白。我是这样打算的。”他叹息着把脸埋进手心里,“其实几天来我还算保持着挺乐观的心态,但一面对你,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忍不住——刚才脾气有点糟糕,对不起。我需要整理下心情。大概再要几天……几天就好。” 
“对我你永远不用不好意思。”孙哲平再次忍下伸手揉一揉他的头发的冲动,心里有点不合时宜的欣喜,“我很高兴你对我讲你的心事。” 
张佳乐的轻笑被手掌遮去了大半:“没想到你这么温柔。” 
“平时对别人没这么温柔。” 
“跟你讲完,好像又没多大事了……你说我是不是太敏感了。” 
“是有点。” 
张佳乐“唰”地抬起脸:“刚刚还夸你的温柔呢?!” 
看他恢复了精神,孙哲平也跟着乐了:“你瞧你瞧,这不敏感吗?逗你一下,又没说你不好。敏感的人才能发觉其他人所忽视的问题。那些干巴巴的新闻和拿钱替人说话的报道我才不爱看呢,反而,只要有意思的、有观点的话,就算是骂我我也能接受。” 
“你的意思是,建议我以专栏评论为目标?” 
孙哲平挠挠头发:“说到具体执行上我就不懂了。我不常看报纸,偶尔翻翻,要是说错了话你别埋怨我。要是专栏评论不合适,还可以写科普文章。正好用上你擅长的写故事的手法,让那些不识字的工人、农民们也像喜欢听你的历史故事一样,口口传诵关于我们这个新时代的科学故事。如何?新时代的吟游诗人,这头衔帅不帅?” 
“哈哈,没想到同行打击我,一个外行人却给我提了建议。”张佳乐认真考虑了会儿,“也许真的可以试一试。” 
“不论如何,我真心认为你对于机械手臂的提议特别好。说不定现在,在我们暂时还不知道的地方,正有科学家开始了研究。在这里,”孙哲平张开双臂,虚指着整座城市,“有数以百计的科学家,还有许多以科学家为梦想而努力的人。更别提这个国家、周围的邻国、甚至大洋那边的新兴国家。这个时代本来就是任何幻想都可能会被实现的奇妙时代,你怎知没有人赞同你呢?有些坚持可能不会眨眼就看到结果,绝不能因此忘记初心、轻易放弃。” 
此时,他们正沿着河堤漫步。城市在河的两岸延展开去,仿佛巨鸟匍匐的钢铁之翼。而孙哲平就站在那巨鸟的脊背中央,被风掀起的夹克外套如同他的羽翼。他伸长了手臂,似乎下一秒钟就要起飞,脱离大地沉重的束缚奔向自由的天空。 
他本就是随性自由的人啊。 
张佳乐噗嗤一笑:“太文艺了,我该庆幸你没来当我同行抢我饭碗吗?” 
“好主意。不过我不忍心抢你饭碗,你来给我打下手吧。” 
“好歹说搭档可以吗这位先生!”张佳乐笑骂,却像是想起什么似的,眼中的光芒再次被云霭遮盖,“……但是,机械手臂……看来是不会实现了。” 
“拜托,你才提出来几天啊。说不定几个月——唔恐怕太短了——那么几年后没准就有了。嘿,要不我们打个赌?”孙哲平突然想出一个点子,兴奋地提议道,“就赌五十年后,当我们成了白发苍苍的两个老头子,我们再来看看,机械义肢有没有发明出来!” 
张佳乐沉默地摇摇头。 
“来猜一把!”孙哲平玩笑道,“摇什么头,你又不知道未来,大预言家!” 
“要是不知道就好了。” 
“嗯?” 
“明明有好多事情我不知道……比如现在,此刻,我……”张佳乐凝视着孙哲平,孙哲平读不懂他的表情。他直觉张佳乐有什么重要的事情正待脱口而出,可是片刻后他开口,说道:“我还有另一个困扰。” 
话题转换得太僵硬,孙哲平判断出这一定不是他原本想说的内容。但衡量一瞬后,他选择接下他的话:“什么困扰?” 
“我原本是看好新技术发明的,也希望通过文章鼓励科学发展。可是社会上同时也流行相反的观点,认为科学发展终将会对人类社会造成危害。”张佳乐绞着双手,“你说我应该坚持,但若是我坚持的方向错了,怎么办?新技术被用在了发明时意料不到的糟糕地方,最终带来的危害远远超出带来的好处。纵观历史,有太多太多这样的案例,以后也肯定会出现。只要有人类,就有贪婪、嫉妒、残忍的罪。” 
孙哲平耸耸肩:“那也没办法啊。” 
“没办法?”张佳乐呆了一瞬,“你是说就算有害也无所谓?” 
“难道我们要因为一件事情可能带来的几分不好,就否定它肯定会带来的好处吗?” 
“可是没有人能预知好处和坏处哪边会更多吧!” 
“也许好处更多呢?” 
“您可真是乐观。” 
话一出口张佳乐就后悔了,嘲讽的口气并非他本意。尤其是孙哲平,他一丝一毫不愿意在他心中留下任何不好的印象。他尴尬地揪辫子梢,却听到孙哲平不以为意地笑了一声。 
孙哲平单手从夹克的内袋中掏出一支雪茄,叼在唇间,又单手取出火机点燃了。张佳乐想搭把手,却没办法,只能随着他的视线看向他们所站的宽阔堤坝。 
“这条河以前一到雨季就涨水,河岸的土又松软,一冲就垮。我小时候有一年,雨下得特别大,这条河的水涨得漫上岸,临河的街全都淹了。有些店铺地势低,水能淹到二楼。那阵子家里的大人都不准我们出门,日夜担心水势泛滥得更厉害,就像再之前的一场大洪水——我也不记得是三十还是四十年前,那次半座城都受灾了。听说那之后筑了条沿江堤坝,可是因为修筑技术有问题,修好没几年又毁了。直到我小时候那次水灾之后两年,有人提出了新的筑坝技术,这才有了我们眼前这道坚固的守护者。” 
孙哲平又深吸一口雪茄:“真要讲技术啊科学啊这些高深的学问,我承认我一窍不通。但是我可以肯定地说,有新技术被发明了,就一定能派上用场。至于什么用,那就看人们的想象力了。”他的表情被遮在朦胧的烟气后,看向张佳乐时眼里的笑意却熠熠生辉,“我带你去看看我曾经的比赛场吧。” 
 
汽笛像是要压过往来人流的嘈杂似的拔尖了嗓门,吓得张佳乐直捂耳朵。他仿佛生怕撞到人,在人群中小心翼翼地钻来钻去,视线又忍不住飘到前来观赛的绅士小姐们华丽的着装上,结果反而差点一头撞到路边的马车上。 
车夫警告性地摇摇铃铛,张佳乐想脱帽致歉,手举起来了才想起自己根本没戴帽子,匆忙红着脸弯腰道歉,小辫子在背后一甩落到胸前。马车上的姑娘在清脆的铃铛声中摇着孔雀羽扇,碧绿的眼睛从半透明的面纱下瞟来,对着张佳乐眨了眨。 
“你挺受欢迎嘛,长得好看就是占便宜。”孙哲平坏笑地冲张佳乐吹口哨,抬头向姑娘挥手致意,手臂在空中挽了个花,然后按在胸口上,鞠了一躬,“不好意思,这位美丽的女士,希望我的同伴没有为您带来不快。” 
姑娘嬉笑着用羽扇遮住脸颊,命车夫前进,马蹄踏出几步后,又转回身向孙哲平抛来一个飞吻。 
孙哲平双手插兜,对着张佳乐又是一声口哨:“但是你看,大多数情况下,有气势比长得漂亮更有魅力。” 
张佳乐直翻白眼:“你一天不得瑟会死吗?!” 
“会。” 
“那你夸我长得好也是随口编的?” 
咳咳。自己挖坑自己栽,孙哲平视线游移,强硬地转换话题:“上次给你买新衣服你不干,现在又羡慕别人的穿戴做什么。今天只是一场小型比赛,算不得多么隆重。真正的大型赛事,报纸上提前几个星期就开始大力渲染了。什么‘年度大战’啊,‘王者之争’啊,名头一次比一次叫得响亮。那盛况,几乎全城的绅士小姐们都聚集来了,连王室都会驾临。我曾亲眼见过女王坐在华盖下,下令比赛开始。那时候满场的鲜花和彩带能在地上铺厚厚的一层,欢呼声把汽笛声都淹没了。” 
然而现在的他,却只能在场下仰望着不认识的年轻后辈们,在他所向往的天空中飞翔,做他再也做不了的梦。 
张佳乐忽然伤感得说不出话。这个时代的所有人都谈论着梦想,为什么他却要被迫推离这个舞台?为什么偏偏是他,要在最好的时候永远地告别?还有什么地方能给他实现抱负的机会?若是孙哲平抱有这些怨念,他不会责怪他脆弱。然而孙哲平仅仅是轻描淡写地说道:“比赛快开始了,我们买杯饮料就进场吧。又要问你一次,酒,茶,还是咖啡?” 
张佳乐默不作声地乖乖跟在孙哲平身后走向卖饮料的临时摊铺。算了,今天就不追究他随口编瞎话哄他了。 
但还是不要饮料。 
孙哲平也满腹无奈:“我们见面这么多次,我把你当知心好友,你却连一次请客的机会都不给我。” 
张佳乐也自觉多次拒绝对方好意太冷淡了,于是指了指摊位上挂的赌注表。 
“要不我们来赌一把?你出钱,我选。” 
“也好,这样才有看比赛的气氛。”孙哲平说着研究起赌注表列举的一串姓名,可是没有一个是他认识的,“可惜我没法给你做参考了。老板!”他抬头唤道,“你这表里怎么连信息都没有?谁看得出来哪个厉害啊?” 
“哎哎,孙哲平。”张佳乐叫住他,“不如我们就挑个有趣的,随意赌他一注?” 
“哦?你看中了哪个?”孙哲平挑眉,“嗯?这不是——”他再三确认张佳乐指示的那个选手后面标注的数字,“赔率最高的这个?” 
“要是大家都不看好的一个人居然赢了,岂不是很有趣吗?去赌那个所有人都看好的有什么意思。” 
“说得好,要玩就玩个刺激的。”孙哲平咧嘴一笑,“老板,我买这号。” 
拿好赌票,孙哲平带张佳乐前去看台。这看台和张佳乐见过的赛马场大相径庭,不在地上,而是建了高高的架子支在半空中,必须乘电梯才能上去。张佳乐没坐过电梯,加上赛场的这部使用频繁,零部件颇有些旧了,一动就嘎吱怪响,把他吓得够呛。孙哲平十分努力忍耐才没把人拉过来搂着。 
好不容易熬到钻出电梯间,才踏出一只脚,眼前的开阔景象就让张佳乐不由地惊呼一声。蒸汽飞空艇的赛道比赛马场长十倍不止,赛艇必须沿空中规划好的路线兜一大圈,再绕回起点。孙哲平买的是好位置,临近起点,两人坐下后,一眼望不到对面赛道绕去了哪里。 
而赛道的模样并不是观众们所关心的。此时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看台下方一列排开的飞空艇上。那机械巨兽比成年大象还庞大,黄铜色的机身上涂满鲜艳的纹饰和赞助商的广告,背上、腹下和尾部的排气管一刻不停地呼出滚烫的蒸汽。裁判一声令下,在标志比赛开始的汽笛尖叫声中,这些巨兽咆哮着冲出了起点。好些没有经验的观众们没来得及捂住自己的礼帽,眨眼就被卷起的气浪刮飞了。 
在一片惊呼、咒骂和笑声中,张佳乐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在他记录的许多历史传说中,古时的人们幻想自己能像飞鸟一样翱翔于蓝天之上。他们幻想着魔法、神与精灵,幻想着一切可能让他们圆梦的事物。而在现下,人类凭借自身的力量,飞得比鸟更高更快。 
他偷偷看向孙哲平。后者正伸长了脖子张望赛道前方,手放在膝盖上紧紧地捏成拳。那前方的云正被午后的阳光映得一片通透明亮。 
张佳乐笑了笑,站起身学着其他观众的样子,挥舞手臂大声呐喊,为支持的选手加油,就算选手们早已飞离了视线范围。他低头朝孙哲平喊:“你信不信咱们下注的那人能赢?” 
“我信就有用吗?” 
“有用没用先信一下不亏啊!” 
“你信吗?” 
“我信!” 
孙哲平喊回去:“那我也信!” 
一个小时后,孙哲平攥着赢来的钱,感觉像在做梦。张佳乐说赌资不是自己出的,所以全给了他,塞得他钱包都鼓了。 
“我就随口一说,竟然真赢了。你很幸运啊张佳乐。” 
张佳乐哼着歌走在他前面,开心得一蹦一跳。 
“我一直运气不好,尽是碰到些倒霉事,做什么都离最好的结果差一点。但是跟你在一起时运气就变好了!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中奖,太棒了,哈哈哈!” 
“要不要来张纪念照?”张佳乐高兴,孙哲平也高兴,恰好看见路边的商贩推着放相机的小车招呼客人,顿时来了兴致,“银版相机现在很流行,你还没见识过吧?照一张照片,之后和你的文稿一起发表,肯定很吸引人。”然而张佳乐像拒绝每次的请客一样慌张地摇头,看到这个样子,孙哲平苦笑一下,“那不发表,就当为我留个纪念吧。” 
张佳乐歌也不哼了,犹豫再三才开口:“不要吧……我的照片有什么好纪念的……” 
“挺有纪念意义的。比如说我从没见过被拒绝采访后还要跟着走五条街讨公道的记者。” 
“过分!我就知道你说不出好话!”张佳乐捂脸,“不许再提那茬了!” 
“张佳乐,你听我讲完。” 
孙哲平的语气很郑重,他看向自己的左手,皮手套掩盖下的是再也无法治愈的伤。 
“我在出事故前,是全国最好的飞空艇竞赛选手之一,那时号称是我的铁杆拥护者的人多得十列蒸汽机车都装不完。可是在我退役后还不到一个星期,除了那两个朋友,原先的赞助商们纷纷撤资。其余‘关心’我的就只有他们的竞争对手,妄想能借机编造出什么黑幕搞垮他们,以及把我的伤情当作赌注的赌博公司。而今天,刚过一个月,赌博公司也不再在我身上下注了。” 
唯一有好转的,大概就是不会再在半夜被伤口疼醒。 
“我的最后一场比赛就是我刚才说过的那场‘王者之争’。那个‘王者’的位置啊,我离得有那么近,一步之遥,伸手就能抓住——我都已经马上就要抓住了。” 
却又擦肩而过。 
张佳乐内疚得不知道手脚该怎么摆了,蹭到孙哲平跟前,满脸不安:“所以我第一次遇到你时,你才对记者那么抵触……对不起,我那时说了很冒犯的话。” 
“我提这事并非要埋怨你,你不用介意。”孙哲平认真地注视他,“我带你来这里是想告诉你一些事。你问我,要不要支持新技术开发,我回答,要。有新技术,才有飞空艇,才有飞空艇比赛选手。即使我因此受伤,我也不后悔我曾经作为比赛选手的日子。如果没有新技术,我就不会遇上令我如此热爱的事物。而且,”孙哲平顿了一下,“就不会遇见以新技术为话题来采访的你。 
“我第一次出赛时,驾驶的是一款新艇型,当时还没有人驾驶过。没有一个观众看好我,我的赔率是最高的。如果那时候你在的话,也许你就会成为唯一为我下注的人吧。” 
“那,比赛的结果?” 
“我赢了。” 
说着,他骄傲地笑了起来。 
“张佳乐,你说跟我在一起时运气好。那你愿不愿意以后一直跟我在一起?” 
有的人要在历经艰难险阻后日久生情,而有的人却在表白心意后,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原来早已在最初就动了心。 
比赛场人声鼎沸,小贩的叫卖声此起彼伏。他看见张佳乐垂着头,脸红到耳朵尖,手指扭着衣角。他今天穿得不错——他每次来见他,都比上一次穿得入时,这回尤其可爱。 
“张佳乐。” 
说他逞强也好洒脱也罢,孙哲平不常对别人袒露心事。但面对张佳乐,他只觉得胸口盘旋了好多话想说。他愿意告诉他关于自己的一切,可是只念出对方的名字,却又心满意足得什么都不讲了。 
他自信张佳乐一定懂他。他压根没想过他会被拒绝。 
“对不起。” 
……千言万语堵在嗓子眼。呃,这下是当真说不出口了。 
“你很好,可是我……我必须回去了。” 
孙哲平觉得还可以挽救一下:“如果你是担心工作问题,我那个钟姓朋友认识新闻界的人,能帮你引荐给这里的报社。或者也可以去大洋彼岸发展,听说那边的机会比这里多。如果你要去的话,我也可以一起去,在那边找份工作,正好我也想重新开始。” 
“工作我希望由我自己努力,你放心。” 
“虽然很欣赏你的个性,但我不认为自己是不能依靠的人。”体会到张佳乐脸上的犹疑,孙哲平叹口气,“我送你回去。” 
“不用……” 
“我送你。” 
“真不用,真的!”张佳乐深呼吸几次,像是终于下定了决心,“听到你的话,我非常、非常开心。但是我有不得不拒绝的原因。现在,我的时间到了,我必须回去了。下一次,我会告诉你我的故事,你可以再等我一次吗?” 
两人对视着,最终孙哲平点点头:“好。” 
像初次临别时一样,他选择相信张佳乐的承诺——然后开始了每天早中晚三次对房东的例行问候:你好,请问有给我的电报吗? 
房东靠在沙发上吐烟圈,懒洋洋地答话:“孙先生,你要是问有没有你那个可爱的朋友发来的电报,我只能说,很遗憾,没有。他以前来那几次,都是直接等在门外跟我打招呼,从来没提前发过电报。而且你晚饭前刚问过同样的问题。” 
孙哲平跟他对坐着吐烟圈:“麻烦你了。可是不问你,我又不知道现在该做什么。” 
“这句回答你也已经重复了一个星期了。” 
这时房东太太进来了,手里举着一张纸:“孙先生,有你电报。”话音未落,两个人都弹了起来,速度之快吓得房东太太差点把电报扔地上。孙哲平接过,迅速扫视过内容,片刻后失落地垮下肩膀。 
“不是你朋友?” 
“是我朋友,但这位不是搞采访的,是开工厂的。” 
“哦,之前你刚出院时来探望过的那两位绅士?”房东回忆道。 
孙哲平点头:“钟老板明天要启程去大洋对岸了,楼老板邀我今晚一起去给他送行。其实拐弯抹角地说了这些,就是想看看我是否安然无恙。”孙哲平耸耸肩,“就知道瞎操心。” 
房东笑着又吐出一个大烟圈:“那你不回个话?” 
“要回,要回。劳驾帮个忙,”孙哲平对房东太太说道,“就写:我很好,有空就去。” 
然而房东太太站在走廊里,透过门上的窗户向外张望两眼,回头对孙哲平说:“孙先生,我看你是没空赴约了。” 
窗外,“搞采访的那位”正背着一个大包袱,笑笑地冲屋内的人招手。 
“今天怎么到这么晚?机车出问题了?天都黑透了。”路边的煤油灯很黯淡,只能在浓稠的夜色里照亮模糊的一团,张佳乐的身影显得异常不真实,孙哲平不由有些生气,“城里你又不熟,走错路怎么办。” 
张佳乐不答,反而急匆匆地说:“别管这个,快跟我来,我带你去看一样好东西。” 
孙哲平于是也没多说,跟着他走,一路走到他们散步过的河岸。岸上静悄悄的,没个人影。张佳乐似乎对环境很满意,让孙哲平在一旁等待后,放下包袱,背对着他摆弄起什么东西。孙哲平看不清,只好在一旁踱步子。忽然,他听见“砰”的一声,眼前被绚烂的巨大花朵映亮了。 
那是盛放在夜空中的烟火。多年以后也依旧盛放在孙哲平的记忆里。 
而他记忆里最夺目的,是站在五彩光芒下的张佳乐,对他笑得很干净。 
“怎么样!我特地托人找来的焰火!就算你在城里也没见过这么大朵的烟花吧!” 
“啊,是,很美。”孙哲平的嘴角不由地上翘,“特别特别美。” 
“你告诉我,要是没有新技术,也就看不见这么漂亮的烟花了。如果人能在最初就判断出哪个技术有好处哪个没有,然后留下有用的那个,这样就更好了。” 
“不,技术本身并无优劣之分。你我的职业选择也是。就如同这多彩的烟花,百花齐放才好。” 
“虽然一闪即逝,但是美丽的事情永远是美丽的。所以,我们都要尽我们所能地在这世上绽放,对吧?” 
“对。” 
会绽放的,没错。不管是你,还是我。 
张佳乐侧过头和孙哲平对视,光映在他的脸上,他的眼睛里有星星在闪烁。 
“谢谢。” 
最后一朵烟花慢慢消散,孙哲平闭上眼睛等待残留的光痕褪去。安静重新覆盖了这片河岸,他清了清嗓子,睁开眼睛,“张佳乐,你答应讲的故事——” 
张佳乐原本站的地方空无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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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花·上篇到此结束
至于乐乐是什么身份、他去了哪里,大孙后来如何,标题中的鸢尾花号是什么意思,以及乐乐讲的故事(异乡人和精灵其实就是前篇韩张线的内容)结局如何,敬请期待下篇揭晓wwww


现在我把接力棒传给 好酱鸽 的乔高篇,鼓掌欢迎!(抱歉我不会at,哭哭,亲们大概可以点击Mobius的tag搜索全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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